12月6日,一男子因欠賭債,急于還錢,便找入住酒店的老板娘“借”了4000元,還了賭債后將剩余的錢揮霍一空。巡特警支隊天鵝廣場警務站民警接到報警后,2小時即抓獲該男子,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。
構造虛假理由,“借”走4000元
12月6日下午,男子馬某入住象山大道天鵝廣場附近一酒店。住進酒店沒多久,馬某便焦急地跑到酒店前臺找老板娘羅女士借錢。
“我剛從外地打工回荊門,不慎將錢包丟失,現在急需用錢,能幫忙轉5000元到我手機支付寶上嗎?等會兒遠方親友把款打來,一到賬就把錢還給你。”
羅女士見馬某使用真實身份登記入住,樣貌看著也比較老實,并未細問急需用錢的原因,出于同情將5000元轉給馬某,但要求半小時后把借款還回。
馬某收到羅女士轉的錢,答應馬上還錢,隨即回到酒店房間。
過了半小時,馬某下樓。羅女士看見后,上前攔住準備出酒店的馬某,詢問還錢的事。馬某聲稱錢已經轉到支付寶了,但他的支付寶出現問題,只能將錢先轉到銀行卡,再通過微信綁定銀行卡后,用微信轉給羅女士。但是,馬某又稱從支付寶轉賬到微信需要等24小時才能到賬。馬某還告知羅女士,他的微信錢包里有1000元,可以先轉給她,剩下的4000元等第二天再轉。羅女士信以為真,收到1000元后答應馬某延期還款。
當日19時,羅女士見馬某還沒回酒店,越想越不對勁,怕遇到騙子,于是撥打了110報警。
2小時后落網,錢已揮霍一空
巡特警支隊天鵝廣場警務站民警接到羅女士的報警后,迅速趕到酒店,在男子入住房間未發現任何遺留的行李和線索。經過調取周邊監控,鎖定了嫌疑人馬某(31歲,鐘祥人)的軌跡和相關信息,辦案民警還發現馬某與城區一彩票店有過糾紛記錄。
原來,馬某以賒賬的形式在彩票店購買彩票,要是當天中獎了,就支付購買彩票的錢;若是沒有中獎,就以各種理由要求賒賬。最終,在民警的協調下,馬某支付了十幾元購買彩票的錢款。經過綜合研判,民警猜測馬某喜歡買彩票,可能還會在彩票店出現,便在轄區彩票店蹲守。
當日21時許,民警在白云大道附近一家彩票店將馬某抓獲,然而,4000元錢除了還賭債剩余的已被其揮霍一空。經詢問,馬某承認向羅女士借了錢,因其在網上賭博欠了錢,急著還錢,才想到先找他人借錢來填補欠款,等自己有錢后就立即歸還,并未意識到隱瞞事實,利用虛假信息向他人借錢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。
目前,馬某已被移交龍泉派出所,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。
民警提醒,市民在日常生活中,要對陌生人的求助信息進行辨別,問清楚借錢的原因,與他們多交流幾句,盡可能獲取更多有用信息,避免被別有用心的人欺騙。(荊門晚報記者 李柬 通訊員 賀林輝)